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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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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办的通知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0-10-06 浏览次数:

555000公海登录全体同学:

2020-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即将启动,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、学校初审、银行审核和签约均在中国银行的中银易商•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完成。为做好本学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子不因学费问题影响学习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线上申请

自今年开始,学生线上提交申请后直接由银行审核,银行审核完再转学院、学校审核。学生通过登录中银易商•国家助学贷款系统(https://e.boc.cn/stuloan/)(以下简称“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”),或通过登录中国银行网上银行、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等方式在线填报信息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(操作指南见附件1)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申办贷款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:

(一)申请人须为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,不包括成人学历教育学生、非学历教育学生、港澳台侨学生、留学生;

(二)家庭经济困难;

(三)本年度未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(生源地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只能二选一);

(四)申请人为老生的,上一学年应未受处分;

(五)无不良诚信记录(依据银行征信记录)。

三、贷款金额

根据《财教[2014]180号——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》,本科生的申请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,研究生的申请额度为每人每年12000元人民币。

四、申请材料及具体要求

(一)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。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,身份证遗失的可取出个人户口页复印后贴上个人照片上交(复印件需要加盖学院公章)。

(二)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。学生证(照片面)应复印在一张A4纸内。

(三)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(见附件2)。该《申请表》无需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等单位核实、盖章,均以学生自我承诺为主,请各位同学如实提供信息,学校将通过家访等方式核实家庭情况。

(四)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(建议为本地中行卡,没有则需要先办理后提供,优先选择中国银行厦大西村厦大支行)。

(五)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(见附件3)。申请人填写的贷款金额、贷款年限等内容应与系统一致,且有本人亲笔签名。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(18周岁以下),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。

(六)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,成绩单需为事务大厅自助打印版,若上一学年成绩有三门以上(含三门)课程不及格者,将无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。

(七)学生需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(见附件4)。由学生亲笔签名并盖手印,签署日期。

(八)申贷学生须填写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基本信息表(仅需电子版,见附件5),于10月13日前以“姓名-学号-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基本信息表”为标题发送至cltw@xmu.edu.cn。

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请按顺序装于档案袋中,封面标注“助学贷款—姓名”,于2020年10月13日17:00前提交至团委办公室。

附件1.学生在线操作指南——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.pdf

附件2.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.pdf

附件3.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.doc

附件4.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(2020年版)(注意是否有曾用名,手签盖手印).docx

附件5.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基本信息表(信息均为必填).xlsx

555000公海登录团委

2020年10月6日